土桩、灰土桩、二灰桩一般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处理深度宜为5~15m。W.F.Van Impet1进一步给出了适合灰土桩加固的土质的粒径范围,见图8-2。
由于素土的渗透系数小于灰土,所以对于以防水抗渗为加固目的的,宜采用土挤密桩;对于以消除湿陷性为主要目的的,也宜采用土挤密桩;对于以提高承载力、降低压缩变形性能或提高水稳定性为主要目的的,宜采用灰土挤密桩。
对于含水量大于23%及饱和度超过0.65的十层,由于成孔质量不好。拔管后容易发生
缩颈,沉管时容易对邻近已回填夯实的桩体造成破坏,桩间土的挤密效果差,不宜采用土(灰土或二灰)挤密桩加固。如地下水位不在地基主要持力层范围内,且通过试验可以成孔,则必须向桩孔内填入水泥灰土(石灰中掺入 10%~20%的水泥)以提高地基承载力。
对含水量小于12%的土层,由于土质坚硬,沉管困难且挤密效果和范围均较小,成孔前应预先将地基土浸润,使其含水量接近最优含水量时方可施工。
如土层中夹有薄砂砾层,要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是否能成孔。当夹层厚度大于 40cm,砂土较密实,以致打桩管有困难时,则不宜采用土(或灰土、二灰)桩挤密法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