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降纠偏应在监测点布设完成并进行初次监测后,方可实施。
迫降法纠偏每批每级施工完成后应有一定时间间隔,时间间隔长短根据回倾速率确定;纠偏施工后期,应减缓回倾速率,控制回倾量。
掏土法纠偏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操作要求,确定辅助工作槽的深度、宽度和坡度及槽边堆土的位置和高度;深度超过 3m 的工作槽应进行边坡稳定计算;槽底应设排水沟和集水井,槽边应设置截水沟;
2 掏土孔(槽)的位置、尺寸和角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进行编号;分条掏土槽位偏差不应大于 10cm,尺寸偏差不应大于5cm;钻孔孔位偏差不应大于5cm,角度偏差不应大于3°;
3 应先从建筑物沉降量最小的区域开始掏土,隔孔(槽)、分批、分级有序进行,逐步过渡;
4 应测量每级掏土深度,人工掏土每级掏土深度偏差不应大于5cm,钻孔掏土每级掏土深度偏差不应大于10cm;
5 应计量当天每孔(槽)的掏土量,并根据掏土量和纠偏监测数据确定下一步的掏土位置、数量和深度。
地基应力解除法纠偏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设备宜采用功率较大的钻孔排泥设备;
2 钻孔的位置、深度和孔径应满足设计要求,钻孔孔位偏差不应大于10cm;
3 钻孔前应埋置护筒,避开地下管线、设施等,护筒高出地面应不小于 20cm,并设置防护罩和防下沉措施;
4 钻孔应先从建筑物沉降量最小的区域开始,隔孔分批成孔,首次钻进深度不应超过护简以下 3m;
5 应确定每批取土排泥的孔位,每级取土排泥深度定为0.3m~0.8m;
6 纠偏施工结束,应封孔后再拔出护筒。
辐射井法纠偏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辐射井井位、射水孔位置和射水孔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辐射井井位偏差不应大于 20cm,射水孔应进行编号,射水孔孔位偏差不应大于3cm,角度偏差不应大于3°;射水孔距射水平台不宜小于1.2m;
2 辐射井成井施工应采用支护措施;井口应高出地面不小于0.2m,并设置防护设施;
3 射水孔应设置保护套管,保护套管在基础下的长度不宜小于20cm;
4 射水顺序宜采用隔井射水、隔孔射水;
5 射水水压和流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可根据现场试验性施工调整射水压力和流量;
6 射水过程中射水管管嘴应伸到孔底;每级射水深度宜为 0.5m~1.0m;
7 应计量排出的泥浆量,估算排土量,并确定下一批次的射水孔号和射水深度;
8 泥浆应集中收集,环保排放。
浸水法纠偏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水孔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20cm,深度偏差不应大于10cm,注水孔应进行编号;
2 注水孔底和注水管四周应设置保护碎石或粗砂,厚度不宜小于20cm;
3 注水量、流速、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可根据现场施工监测结果调整注水量;
4 应确定各注水孔的注水顺序,注水应隔孔分级注水,每天注水量不应超过该孔注水总量的 10%;
5 应避免外来水流入注水孔内。
降水法纠偏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降水井井位、深度应准确,井位偏差不宜大于 20cm,并应对井进行编号;
2 打井施工应保证井壁稳定,泥浆应集中收集,环保排放;井口高出地面应不小于0.2m,并应设置防护设施;
3 抽水顺序应采用隔井抽水,降水水位应符合设计要求,根据现场监测结果进行调整;
4 水位观测应准确并做好记录,观测井内不得抽水。
堆载加压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堆载材料选择应遵循就地取材的原则,选择重量较大、易于搬运码放的材料;
2 堆载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结构加固或增设临时支撑,加固材料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堆载;
3 堆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堆载应从建筑物沉降量最小的区域开始,堆载重量不应超过设计规定的重量,当回倾速率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级堆载;
4 卸载时间和卸载量应根据监测的回倾情况、沉降量和地基土回弹等因素确定。
桩基卸载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顶卸载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卸载部位和操作要求,设计工作坑的位置、尺寸和坡度;
2)应保证托换结构插筋与原结构连接牢固,避免破坏原桩内的钢筋;
3)在托换体系的材料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并检查确认托换体系可靠连接后方可进行截桩;截桩时不应产生过大的振动或扰动,并保证截断面平整;
4)每批截桩应从建筑物沉降量最小的区域开始,每批截桩数严禁超过设计规定; 5)应在截断的桩头上加垫钢板;
6)桩顶卸载应分级进行,单级最大沉降量不应大于10mm,顶部控制回倾速率不应大于 20mm/d,每级卸载后应间隔一定时间,当顶部回倾量与本级迫降量协调后方可进行下一级卸载;
7)连接节点的钢筋焊接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和《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 27 的规定;连接节点的空隙填充应密实。
2 桩身卸载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周土卸载应两侧对称进行,保留一定范围桩周土; 2)射水初始阶段对部分桩周土射水,应采用较低的射水压力、较小的射水量和持续较短的射水时间;
3)桩身卸载纠偏应分级同步协调进行,每级纠偏时建筑物顶部控制回倾速率不应大于 10mm/d,每级卸载后应有一-定时间间隔;
4)根据上次纠偏监测数据确定后续的射水位置、范围、深度和时间;
5)纠偏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桩身摩擦力,材料回填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