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升纠偏前,应进行沉降观测,地基沉降稳定后方可实施纠偏;应复核每个抬升点的总抬升量和各级抬升量,并作出标记。
千斤顶额定工作荷载应根据设计确定,且使用前应进行标定。
托换结构体系应达到设计承载力要求且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抬升施工。
抬升过程中,各千斤顶每级的抬升量应严格控制。
抬升纠偏施工期间应避开恶劣天气和周围振动环境的影响。
上部结构托梁抬升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托换结构内纵筋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避开抬升点;
2 砌体结构托梁施工应分段进行,墙体开洞长度由计算确定;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5%以后进行相邻段托梁施工;夹墙梁应连续施工,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100%以后方可进行对拉螺栓安装;
3 框架结构断柱时相邻柱不应同时断开,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4 对于千斤顶外置抬升,竖向荷载转换到千斤顶后方可进行竖向承重结构的截断施工;对于框架结构千斤顶内置抬升,竖向荷载转换到托换结构后方可进行竖向承重结构的截断施工; 5 应避免结构局部拆除或截断时对保留结构产生较大的扰动和损伤;
6 抬升监测点的布设每柱或每抬升处不应少于一点,并在结构截断前完成;截断施工时,应监测墙、柱的竖向变形和托换结构的异常变形;
7 正式抬升前必须进行一次试抬升;
8 抬升过程中钢垫板应做到随抬随垫,各层垫块位置应准确,相邻垫块应进行焊接;
9 抬升应分级进行,单级最大抬升量不应大于10mm,每级抬升后应有一定间隔时间,当顶部回倾量与本级抬升量协调后方可进行下一级抬升;
10 恢复结构连接完成并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千斤顶;当框架结构采用千斤顶内置式抬升时,应先对支墩和新加牛腿可靠连接后再拆除千斤顶。
锚杆静压桩抬升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反力架应与原结构可靠连接,锚杆应做抗拔力试验;
2 基础中压桩孔开孔宜采用振动较小的方法,并保证开孔位置、尺寸准确;
3 桩位平面偏差不应大于 20mm,单节桩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桩节与节之间应可靠连接;
4 处于边坡上的建筑物,应避免因压桩挤土效应引起建筑物产生水平位移;
5 压桩应分批进行,相邻桩不应同时施工;当桩压至设计持力层和设计压桩力并持荷不少于5min 后方可停止压桩;
6 在抬升范围的各桩均达到控制压桩力且试抬升合格后方可进行拾升施工;
7 抬升应分级同步协调进行,单级最大抬升量不应大于 10mm,每级抬升后应有一定间隔时间,当顶部回倾量与本级抬升量协调后方可进行下一级抬升;
8 抬升量的监测应每柱或每抬升处不少于一点;
9 基础与地基土的间隙应填充密实,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10 持荷封桩应采用荷载转换装置,荷载完全转换后方可拆除抬升装置;封桩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转换装置;
11 锚杆静压桩施工除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 执行。
坑式静压桩抬升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坑应跳坑开挖,严禁超挖,开挖后应及时压桩支顶; 2 压桩桩位偏差不应大于 20mm,各桩段间应焊接连接; 3 压桩施工应保证桩的垂直度,单节桩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当桩压至设计持力层和设计压桩力并持荷不少于 5min后方可停止压桩;
4 在抬升范围内的各桩均达到最终压桩力后进行一次试抬升,试抬升合格后方可进行抬升施工;
5 抬升应分级同步协调进行,单级最大抬升量不应大于 10mm,每级抬升后应有一定间隔时间,当顶部回倾量与本级抬升量协调后方可进行下一级抬升;
6 撤除抬升千斤顶应控制基础下沉量和桩顶回弹,千斤顶承受的荷载通过转换装置完全转换后方可拆除千斤顶;
7 基础与地基之间的抬升缝隙应填充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