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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研究院

基坑施工监测内容及准备工作

964 2021-10-12 09:42:13

1.监测工作内容

大量的工程实践表明,在基坑放坡开挖施工中,由于岩土性质,地质埋藏条件等的复杂性,通过勘察取得的有关技术参数往往存在较大的离散性。在理论上,边坡稳定性的定量分析计算尚只限于较简单的情况。边坡设计中的一些简化假定条件与工程实施状况也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在施工期间难以避免受到降雨积水,土体浸水而改变边坡土体的抗剪强度。施工作业本身。也会发生基坑超挖,排水不畅等不利干边坡稳定的现象。因此,为了有效地预防基坑失稳事故的发生,达到预期的工程经济效益,在基坑开挖工程中.应采用理论分析、设计计算与现场监测相结合的原则。除了有合理的边坡开挖设计,选择适宜的施工方法外,尚需辅以严格的、系统的现场监测工作,实施动态信息化施工,,使设计、施工和监测三位一体化。

现场监测工作般包括∶变形监测、地下水动态监测及应力应变监测三个方面。般的监测对象、项目、方法可参阅图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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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工作的一般要求

(1)监测的内容(包括对象、项目)、方法和要求应根据基坑地质条件、现场工程环境、施工条件以及工程的安全性要求等因素综合选定。

(2)在基坑施工前应对邻近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对发现的裂缝、倾斜等损坏迹象应作标记并记录文件存档。并据此分析确定相适宜的防护措施。

(3)对所有的基坑工程都应有边坡土体位移的监测。对安全要求较高的基坑边坡,尚应对边坡土体的沉降加以监测。有条件时可加作边坡土体内部的分层沉降监测。

(4)对于实施深层降水或者采用重力排水使上层滞水的补给变化较大,并需控制浸润线的基坑边坡工程,均应有地下水动态的监测工作。

(5)对邻近基坑的建筑物及地下管线,实施变形监测工作应包括沉降、倾斜、水平位移以及因沉降、倾斜而产生裂缝时对裂缝变化的监测工作。

(6)降水影响的监测工作的区域范围与基坑开挖深度及地下水的条件有关,宜由计算分析确定。一般以基坑上边缘 30~50m宽以内为重点监测范围。当采用深层降水施工时,监测的范围可扩大到降水半径范围。

(7)对地面和边坡的开裂、凸鼓等现象可采用目测巡视,并予以记录,也可使用精密水准仪等仪器测量。

(8)土体变形的监测应有一定数量的观测点。一般不小干6个。采用精密水准仪应按照有关规范进行量测。测量用的基准点要稳固,并应设置在受开挖或降水影响以外的区域。基点数量应不小于2个。

(9)各项监测工作的时间间隔和持续时间应结合施工进度,考虑气象条件,基坑土特性及已测得数据的变动态势等综合因素按以下原则考虑∶

1)在基坑土方开挖土体卸载急剧阶段。不官超过3~5天;在基坑维护阶段可取10~15 天,并应根据气象条件加以调整。

2)软土场地的基坑应适当加密监测的频率。监测频率应根据已测得的数据变化率随时予以调整。当变化速度较大或超过预控的要求存在险情时,应实施 24 小时的连续监测。

3)在软土地区,对施工影响区内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进行垂直沉降及水平位移监测工作,应持续到基坑回填后4~6个月。

4)地下水动态监测的时间和次数宜与降水工作的运行相协调安排。

(10)对定期监测所得的数据信息应作为施工进度和调整施工工艺时参考。由监测所得的数据均应加以整理分析,绘制沉降—时间关系曲线、沉降一-水平位移关系展开曲线等与量测数据关系相适应的图表。并应作为工程验收文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