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勘察任务和内容的确定和勘察的详细程度与工作方法的选择,与建筑场地、地基岩土性质及建筑物条件有关。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地基岩土性质因地而异,建筑物的类型和重要性也各不相同。因而,地基勘察的任务和内容也因地、因建筑物而异。
一、坑探法
坑探是在建筑场地挖探井(槽)以取得直观资料和原状土样,这是不必使用专门机具的一种常用的勘探方法。当场地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时、利用坑探能直接观察地层的结构和变化,但坑探可达的深度较浅。
探井的平面形状一般采用1.5m×1.0m 的矩形或直径为0.8-1.0m 的圆形,其深度视地层的土质和地下水埋藏深度等条件而定,一般为2~3m,如图1-4(a)所示。较深的探坑须支护坑壁以策安全。
在探井中取样可按下列步骤进行,见图1-4(b)。先在井底或井壁的指定深度处挖一土柱、土柱的直径必须稍大于取土筒的直径。将土柱顶面削平、放上两端开口的金属筒并削去筒外多余的土、一面削土一面将筒压入,直到筒已完全套入土柱后切断土柱。削平简两端的土体,盖上简盖,用熔蜡密封后贴上标签,注明土样的上下方向,如图1-4(c)所示。
这种方法适用于缺乏钻探设备,场地条件复杂,地下水位低或山区碎石、卵石较难钻进的情况下应用。
探孔布置一般采用沿建筑物方向1m×1m 中间加一孔的梅花形式。所有探孔除最外两排采用深探外,其余均为浅探。深探一般要求探到基础受压层深度下1~2m,浅探一般要求探到天然土层下 50cm。对于次要建筑物,可沿拟建建筑物基础中心线两侧各1.5B(B 为基础底宽)宽度的范围内深探。探孔布置沿基础中心线两侧各 50cm范围内为1m×1m 中间另加一孔,此外在沿基础中心线两侧各1.5B 线上每隔 1m布一个孔,见图1-5(b)。独立基础则按基础中心线在每边宽度两倍的范围内深探,探孔按1m×1m中间另加一孔布置。所有探孔均为深探,其他部位可用打夯机具进行夯打,检查有无空虚现象。
2.普探与复查
普探系按照布点时用石灰点出的位置,照点下铲,依行前进,打孔观察土质,按照土的野外鉴别方法,鉴别有无地下坑穴及确定其类别。
普探前应查看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地层构造、地质情况、地下水位高低及地基的容许设计值,以便与实际土层相对照。
普探打孔一般沿建筑物的纵向或横向依次前进,每个探工探两排孔,便于互相看土交流情况。探查过程中,一般每3~5铲看一次上,查看土质变化和含有物情况。土质较软,出土量多,或土质有变化趋势要多看;土质较硬,出土量少,或土质变化不大时,看土间隔可适当加大。探查中发现坑穴、墓土、洞、土井、故河道,或砖瓦或其他坚硬物等情况,应在孔口铲土作成标记,以备复查和地下坑穴的卡探。
普查是由对探查有实践经验的探工对每一个探孔再逐个进行检查一遍。复查对每个探孔的取土不少于4铲,复查内容包括∶检查是否到天然土层,以免遗漏很深的坑穴,复查怀疑孔或在周围加孔检查,发现问题,以便处理,经复查没有问题,亦作标记,以示验收。
卡探,就是将在普探中发现的有怀疑的探孔,再次提取土样进行细致观察,或在其周围加孔检查,按土层分布、土质结构的变化,分析研究,进行多孔比较,根据土的鉴别方法,确定地下坑穴的名称、位置、形状、范围、深度和土质情况,并作好原始记录。
(二)探孔回填
探孔要及时回填密实,否则会形成人为的地下坑穴,影响地基的承载力,危害建筑物的安全。探孔回填宜用纯净的素土回填,有必要时也可用灰土回填。回填时先将素土填人孔中,每层回填厚度应控制在 20cm左右,并控制在最优含水量,然后用探锤夯打8~12遍,井注意不允许产生棚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