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勘察任务和内容的确定和勘察的详细程度与工作方法的选择,与建筑场地、地基岩土性质及建筑物条件有关。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地基岩土性质因地而异,建筑物的类型和重要性也各不相同。因而,地基勘察的任务和内容也因地、因建筑物而异。
一、坑探法
坑探是在建筑场地挖探井(槽)以取得直观资料和原状土样,这是不必使用专门机具的一种常用的勘探方法。当场地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时、利用坑探能直接观察地层的结构和变化,但坑探可达的深度较浅。
探井的平面形状一般采用1.5m×1.0m 的矩形或直径为0.8~1.0m 的圆形,其深度视地层的土质和地下水埋藏深度等条件而定,一般为2~3m,如图1-4(a)所示。较深的探坑须支护坑壁以策安全。
在探井中取样可按下列步骤进行,见图1-4(b)。先在井底或井壁的指定深度处挖一土柱、土柱的直径必须稍大于取土筒的直径。将土柱顶面削平、放上两端开口的金属筒并削去筒外多余的土、一面削土一面将筒压入,直到筒已完全套入土柱后切断土柱。削平筒两端的土体。盖上简盖,用熔蜡密封后贴上标签,注明土样的上下方向,如图1-4(c)所示。
这种方法适用于缺乏钻探设备,场地条件复杂,地下水位低或山区碎石、卵石较难钻进的情况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