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结构的安装与拆除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结合具体地质、气候变化、施工技术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制定出既有安全保障又方便施工的方案。其一般性的要求有;
(1)支撑结构的安装与拆除顺序,应同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这是确保基坑稳定和控制基坑变形的关键。
(2)在基坑竖向平面内严格遵守分层开挖和先撑后挖的原则。每挖一层及时加设好一道支撑,随挖随撑,严禁超控。每道支撑加设完毕并达到规定强度后 (钢筋混凝土支撑要求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80%以上),才允许开挖下一层土。
(3)在每层土开挖中可分区开挖,支撑也可随开挖进度分区安装,但一个区段内的支撑应形成整体。同时开挖的部分,在位置及深度上要以保持对称为原则,防止支护结构承受偏载。
(4)支撑安装应开槽架设。当支撑顶面需运行挖土机械时,支撑顶面的安装标高宜低于坑内土面 20~30cm,钢支撑与基坑土之间的空隙应用粗砂回填,并在挖土机及土方车辆的通道处架设道板,禁止在钢支撑上运行车辆和堆载。钢筋混凝土支撑上可架设施工平台和栈桥,但在支撑结构设计时应预先给予考虑,否则,也不得自行架设。
(5)施工中要严格控制支撑轴线及交汇点的偏心,减少支撑次应力的影响。杆件的加工要保证精度要求;交汇点等关键节点要注意构造细节;支撑端点与挡墙围檩或承压板要均匀接触。
(6)支撑体系的敷设时间应尽量考虑减少温度变化引起的支撑次应力,此问题可参见第71 问。
(7)利用主体结构换撑时,主体结构的楼板或底板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设置在主体结构与围护墙之间的换撑传力构造必须安全可靠。
(8)采用爆破法拆除钢筋混凝土支撑前,必须对周围环境和主体结构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9)施工期间,加强对支撑轴力、立柱沉降(或隆起)以及挡墙的变形监测。
(10)支撑安装的容许偏差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项目包括支撑的截面尺寸、标高差、挠曲度,立柱的垂直度,支撑与立柱的轴线偏差,支撑水平轴线偏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