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前的资料准备围护体系设计前应具有下列资料;
(1)建筑物设计图,包括总图、基础平面和剖面图、地下工程的平面和剖面图等;
(2)工程用地红线图和基坑周边环境状况的资料,包括周围道路、建筑物、地铁、人防及市政设施的平面位置、埋深、基础类型及结构图;
3)基坑工程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4)土建设计和施工对基坑围护结构的要求;
(5)若周围有工程施工,应提供基础及地下室施工情况,以及老建筑的基础情况。在下一小节中将对第2和第3部分作进一步说明。
基坑工程对工程勘察的要求
基坑工程对工程勘察的要求与建筑设计对工程勘察的要求并不完全相同。在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或纲要)中应有专门章节对深基坑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提出要求,必要时可要求进行深基坑工程专项勘察。在制定工程勘察任务书时应具备下述资料;
(1)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拟建建筑物上部结构类型、荷载以及可能采取的基础类型;
(3)基坑的深度、坑底标高、基坑的尺寸等;
(4)场地及周围环境条件的资料。
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主要考虑地基承载力和建筑物沉降,而基坑工程设计要求围护体系能起到挡土止水作用。围护结构保持稳定,并能控制其变形发展;止水体系能不漏水使地下工程能于作业。基坑工程工程勘察应能满足上述设计内容对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的要求。
基坑工程勘察的范围应包括围护结构可能设置的区域、对围护结构产生作用的土体、基坑周围可能受基坑开挖影响而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所在区域,以及与基坑降水或隔渗有关的土层。
勘察深度应重点查明开挖深度以下一定范围(不小于2~3倍开挖深度)内的地基+层分布情况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
勘察内容分工程地质勘察和水文地质勘察两个方面∶
工程地质勘察可采用多种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各项测试和试验的数量不少干6个。试验项目除提供常规指标外,应提供各层土的强度指标。对粘性土可采用直剪和三轴试验提供抗剪强度指标c、φ值;对砂性土c、φ值无条件实测时可间接确定。对软粘土、淤泥和淤泥质土应测定其灵敏度,对老粘土与残积土应测定其膨胀性指标。
如有暗浜、溶洞、古井、地下障碍物,应查明其分布及对基坑工程的影响。
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施工过程中地下水条件变化对基坑工程和相邻建筑物等的影响。对流土、管涌、突涌等可能性作出预估。
有的地区为满足基坑降水或隔渗设计的需要可布置水文地质试验孔和观测孔.详细香明各含水层(包括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的层位,埋深和分布条件,同时查明隔水层及过渡层的层位、埋深和分布情况。对于各土层的渗透系数。其中砂性土可通过抽水试验测定。粘性土可采用注水试验或室内渗透试验测定。
对常存在于承压含水层以上至基坑底之间的粉质粘土、粉土或粉砂与粉质土互层等过渡性土层应重点加以研究,以确切评价其抗渗、抗管涌性能。对基坑工程工程勘察还应查明下述环境条件资料;
(1)查明基坑四周一般为三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分布情况,如已有建筑物层数、结构类型、基础类型、基础埋深和尺寸、基底压力、离基坑边界距离等;
(2)查明基坑附近分布的各种地下管线,如地下管线类型(给排水、电力、电讯、煤气等)、埋深位置、直径、管材、接头类型、渗漏情况、抗变位承受能力,以及地下人防工程、地铁的位置、埋深及构造;
(3)查明基坑四周道路位置、宽度、车流量及载重情况;
(4)查明基坑附近分布的湖泊、河流、水塘等地表水体及暗塘、暗沟、暗浜的位置、深度(及水深)范围等。
基坑工程勘察成果除一般勘察报告应具备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土层土压力及土层稳定性计算的参数及基床系数;
(2)场地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各含水层的稳定水位、各土层渗透系数;
(3)对围护体系,包括围护结构体系和防渗帷幕与施工降水方案提出建议;
(4)预估基坑开挖引起的土体位移和降水变化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并提出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