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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研究院

​纠倾加固​一般规定及内容

362 2021-05-17 09:34:45

纠倾加固适用于整体倾斜值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规定的允许值,且影响正常使用或安全的既有建筑纠倾。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迫降纠倾和顶升纠倾的方法,复杂建筑纠倾可采用多种纠倾方法联合进行。

既有建筑纠倾加固设计前,应进行倾斜原因分析,对纠倾施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对上部结构进行安全性评估。当上部结构不能满足纠倾施工安全性要求时,应对上部结构进行加固。当可能发生再度倾斜时,应确定地基加固的必要性,并提出加固方案。

建筑物纠倾加固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

1 纠倾建筑物有关设计和施工资料。

2 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3 建筑物沉降观测资料。

4 建筑物倾斜现状及结构安全性评价。

5 纠倾施工过程结构安全性评价分析。

既有建筑纠倾加固后,建筑物的整体倾斜值及各角点纠倾位移值应满足设计要求。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倾斜建筑物,纠倾后的验收标准,应符合有关新建工程验收标准要求。

纠倾加固完成后,应立即对工作槽(孔)进行回填,对施工破损面进行修复;当上部结构因纠倾施工产生裂损时,应进行修复或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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