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法简介
在沉降小的一侧基础边缘开槽、坑或钻孔.有控制地将水注入地基内。使土产生湿陷变形,从而达到纠倾的目的。有时还需要辅以加压方法。
二、适用范围
地基土是有一定厚度的湿陷性黄土。当黄土含水量小于16%、湿陷系数大于0.05时可以采用浸水纠倾法;当黄土含水量在17%~23%之间、湿陷系数为0.03~0.05时,可以采用浸水和加压相结合的方法。
三、纠倾机理
利用湿陷性黄土的湿陷特性。含水量小、湿陷系数大的黄土湿陷性能良好,起着调整倾斜的作用,同时湿陷土的密度增加,有加固地基的作用。含水量较大、湿陷系数较小的黄土,单靠浸水湿陷效果有限,则辅之以加压。要求注水一侧的土中应力超过湿陷土层的湿陷起始压力。
四、实施步骤
(一)根据主要受力土层的含水量、饱和度以及建筑物的纠砸目标预估所需要的浸水量。必要时进行浸水试验,确定浸水影响半径、注水量与渗透速度的关系。
(二)在沉降较小的—侧布置浸水点,条形基础可以布置在基础两侧。按预定的次序开挖浸水坑(槽)或钻孔。
(三)根据浸水坑(槽)或钻孔所在位置所需要的纠倾量分配注水量.然后有控制地分批注水。注水过程中严格进行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注水次序和注水量。
(四)当纠倾达到目标时,停止注水,继续监测一段时间。在建筑物沉降趋于稳定后.回填各浸水坑(槽)或钻孔,做好地坪,防止地基再度浸水。
五、注意事项
(一)浸水坑(槽)、孔的深度应达到基础底面以下0.5~1.0mn,可以设置在同一个深度上,也正以没置在2~3个不同的深度上。
(二)试坑(槽)与被纠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 5m,一瞳建筑物的试坑(槽)数不宜少于2个。
(三)注意滞后沉降量。条形基础和筏板基础在注水停止后需要15~30天沉陷才会稳定,其滞后变形大约占总变形量的10%~20%,在确定停止注水时间时应考虑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