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降水对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影响,可在保护区边缘设置回灌系统,保持原有地下水位。回灌系统主要适用于粉土和粉沙土层。沙、砾土层因透水性强,回灌量与抽水量均很大,一般不适用。回灌系统有∶
一、渗渠、渗坑
当基坑出水量来自潜水含沙层时,地表土层渗透性好,可设置渗渠、渗坑(图1),底部辅以沙砾石,其渗透决定于土层渗透性水位差。
二、回灌井
回灌井结构一般与降水井结构相同,只是滤管长度稍大于降水井滤管长,一般宜大于2~5m,有时也采用砂井,适用于埋藏较深的潜水或上部具有较厚的不透水层的承压水。多以自由注入将水引入井点,利用井内水位与地下水位差,使回灌水进入含水层(图 1)。
回灌系统的布设决定于回灌水量及回灌含水层的渗透性、水位差等。要想在基坑外围某一界线外保持天然状态下的地下水位,即在此处形成定水头补给边界。此时回灌量应与基坑抽水量处于动平衡。但实际上两者相差较大,根据试验资料表明∶二者之差随含水层渗透性大小而变化,对于粉土和细沙含水层,单位回灌量是单位抽出水量的1/3~2/3,对于粗颗粒含水层或裂隙岩溶含水层,单位回灌量可以等于或大于单位抽出水量。回灌井点尽可能远离降水井点,一般宜大于6im。
回灌保护区内应设置地下水位观测井,以便监测水位变化,调节回灌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