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工程或降水工地周围有较为重要的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时,应该进行降水监测。
一、流量观测
流量观测,一般采用流量表或堰箱。若发现流量过小而水位降低缓慢甚至降不下去时,可考虑改用流量较大的水泵,若是流量较大而水位降低较快则改用小流量泵,以免现有水泵无水发热。流量观测次数与地下水位观测同步。
二、地下水位观测
地下水位观测井的位置和间距可按设计要求布置,可用井点管作为观测井。在开始抽水时,每隔2h观测一次,以了解整个地下水位下降规律。当地下水位降到预期标高后,可每日观测2次,直至降水结束。若遇下雨或有异常情况时,须加密观测。
三、孔隙水压力观测
通过降水期间观测地层中孔隙水压力的变化,可预计地基强度、变形以及边坡的稳定性。孔隙水压力的观测每天一次。在有异常情况时,如发现边坡裂缝、基坑周围发生较大深陷等,须加密观测,每天不少于2次。
四、沉降观测
对于降水影响范围以内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应进行建筑物的沉降和地下管线处地层沉降的观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设置在井点影响范围之外。沉降观测可用水准仪和分层沉降仪进行。观测次数通常每天一次,在异常情况下须加密观测,每天不少于2次。(1)为查明工程降水对邻近建筑物、构造物、地下管线的影响,按《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有关规定建立时空监测系统。
(2)在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受降水影响范围的不同部位应设置固定变形观测点,观测点不宜少于4个;另在降水影响范围以外设置固定基准点。
(3)降水以前,应对设计的变形观测进行二等水准测量,测量不少于2次,测量误差允许为±1mm。
(4)降水开始后,在水位未达到设计降水深夜以前,对观测点应每天观测一次,达到降水深度以后可每2~5d观测1次,直至变形影响稳定或降水结束为止;对重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在降水结束后15d内,应继续观测3次,查明回弹量。
(5)变形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的有关规定。
(6)对变形测量记录应及时检查整理,结合降水观测孔资料,查明降水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变形影响的发展趋势和变形量,分析变形影响危害程度。
(7)降水过程中,特别在基坑开挖时,应随时观察基坑边坡的稳定性,防止边坡产生流砂、流土、潜蚀、塌方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