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
支护结构;
基坑及周围岩土体;
地下水;
周边环境中的被保护对象,包括周边建筑、管线、轨道交通、铁路及重要的道路等;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观测;各监测项目的选择应利于形成互为补充、验证的监测体系。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湿陷性黄土和膨胀土基坑,当坑壁土体浸水可能性较大时,宜对土体含水量进行监测。
土质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如表4-1所示。
基坑工程监测频率要求
基坑工程监测频率的确定应满足能系统反映监测对象所测项目的重要变化过程而又不遗漏其变化时刻的要求。
监测工作应贯穿于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控工作应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结束。
仪器监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应测项目,在无异常和无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监测频率可按表4-2确定。
应综合将基坑支护,基坑及地下工理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网边环境。自然环境的交化和当地经验确定。
当基坑支护结构过测值相对定,开抡工况无明显变化时,可透当降低对支护结构的监测频率。
当基坑支护结构、地下水位监测值相对定时,可透当溅低对周边环境的监测频象。
当出现可能危及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的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路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