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建筑基坑工程概述 |
什么是基坑工程:
为保证地面向下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的安全稳定所需的挡土结构及地下水控制、环境保护等措施称为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主要内容:
工程勘察、支护结构设计与施工、土方开挖与回填、地下水控制、信息化施工及周边环境保护等。
基坑工程概念
一、危险性较大的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4)监理单位应针对该危大工程编制单独监理实施细则,并做好危大工程的日常巡检记录,建立危大工程档案。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按专家意见修改完成,专家签字确认后,方可按照方案进行实施。
(3)监理单位应针对该超限工程编制单独的监理实施细则,做好每日巡检记录,建立危大工程档案。
什么是基坑支护:
为保护地下主体结构施工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采用的临时性支挡、加固、保护与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基坑支护的常见形式:
1、排桩支护,桩撑、桩锚、排桩悬臂;
2、地下连续墙支护,地连墙+支撑;
3、水泥挡土墙;
4、土钉墙(喷锚支护);
5、逆作拱墙;
6、原状土放坡;
7、桩、墙加支撑系统;
8、简单水平支撑;
9、钢筋混凝土排桩;
10、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合理组合形式
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
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等级
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基坑工程的主要标准及法规性文件
基坑工程施工相关的强制性条文
02 | 基坑工程应编制、完善的资料 |
住建部37号令对危大工程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第二十四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写、审核、论证、修改流程图
危大工程方案报审表
超限工程方案报审表
超限工程方案报审注意事项:
1。首次报审,总监审核,签署意见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2、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监意见进行修改(须做好修改的目录,标明修改的页码),经专家组长及专家签字后再次报审;
3、签署意见同意按专监论证通过的方案实施。
4、最后由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专项巡视检查记录
如何体现监理对于基坑工程的管控?
1.事前的方案审核,对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程序性、符合性、可操作性等进行把关;
2.事中对施工单位、班组进行交底,做好专项巡查工作并留存记录,核查基坑周边情况及监测记录;
3.事后把相关书面记录整理、归档,做到管理留痕。
03 | 建筑基坑工程事故分析 |
基坑工程常见事故形式
(1) 支护结构变形引起的沉降
围护体系折断
由于施工抢进度,超量挖土,支撑架设跟不上,使围护体系缺少大量设计上必须的支撑,或者由于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抱侥幸心理,减少支撑数量,致使围护体系应力过大而折断或支撑轴力过大而破坏或产生大变形。
围护体系整体失稳
基坑开挖后,土体沿围护墙体下形成的圆弧滑面或软弱夹层发生整体滑动失稳的破坏。
围护体踢脚式破坏
由于基坑围护墙体插入基坑底部深度较小,同时由于底部土体强度较低,从而发生围护墙底向基坑内发生较大的“踢脚”变形,同时引起坑内土体隆起。
坑内土滑坡,使内支撑失稳
在火车站、地铁车站等长条形深基坑内区放坡挖土时,由于放坡较陡、降雨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滑坡可能冲毁基坑内先期施工的支撑及立柱,导致基坑破坏。
基坑壁流土破坏
在饱和含水地层(特别是有砂层、粉砂层或者其他的夹层等透水性较好的地层),由于围护墙的止水效果不好或止水结构失效,致使大量的水夹带砂粒涌入基坑,严重的水土流失会造成地面塌陷。
基坑底突涌破坏
由于对承压水的降水不当,在隔水层中开挖基坑时,当基底以下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压力冲破基坑底部土层,发生坑底突涌破坏。
基坑底管涌
在砂层或粉砂底层中开挖基坑时,在不打井点或井点失效后,会产生冒水翻砂(即管涌),严重时会导致基坑失稳。
基坑工程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具有复杂性:
上述基坑工程事故,只是从某一种形式上表现了基坑破坏,实际上基坑工程事故的表现形式往往具有多样性,有一个连锁效应,表现的形式也呈多样性。
04 |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要求 |
基坑工程施工全过程
基坑支护常见类型及适用环境
桩锚支护
锚杆张拉 锚杆钻机施工 锚索(钢绞线)
桩+内支撑支护
钢支撑 混凝土支撑 钢板桩+钢支撑
连续墙+内支撑支护
连续墙+混凝土支撑支护 连续墙+钢支撑支护
连续墙+锚杆支护
地下连续墙
土钉墙支护
土钉墙支护 复合土钉墙支护
降水措施
当开挖深度超过地下水埋深时,为保证土方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土方边坡的稳定,需将地下水位降低到基础埋置深度以下,这项工作就称为降水。
选择降水方案时一般要考虑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和环境因素:
一是要保证基坑内正常施工作业;
二是要防止基坑外的地下水位下降对周围已建建筑物、管线、道路路面所造成的各种危害;
另外,降水方案有时也会受到场地和文明施工等因素的限制。
常用的基坑降水方法:明沟加集水井降水;轻型井点降水;喷射井点降水;电渗井点降水;管井井点降水;深井井点降水。
明沟加集水井降水
明沟加集水井降水是一种人工排降法。它主要排除地下潜水、施工用水和天降雨水。在地下水较丰富地区,若仅单独采用这种方法降水,由于基坑边坡渗水较多,锚喷网支护施工难度加大。因此,这种降水方法一般不单独应用于高水位地区基坑边坡支护中。
轻型井点降水
轻型井点是国内应用很广的降水方法,它比其它井点系统施工简单快捷、经济安全,特别适用于降水面积不大,地下水蓄量较小的情况。该方法降低水位深度一般在3~6m之间。轻型井点适用的土层渗透系数为0. 1~50m/d,当土层渗透系数偏小时,需要采用在井点管顶部用粘土封填并保证井点系统各连接部位具有较好的气密性,通过提高整个井点系统的真空度来增强抽排水能力。
管井井点降水
管井并点适用于渗透系数大的砂砾层,地下水丰富的地层,以及轻型井点不易解决的场合。它具有施工简单、出水量大等特点,每口管井出水流量可达到50~100m3/h,可降低地下水位深度约3~5m。这种方法一般用于潜水层降水,通常土的渗透系数在20~200m/d范围内时效果最好。
基坑监测
监测单位
05 |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要求 |
基坑抢险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
基坑工程施工引起邻近建筑物开裂及倾斜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基坑开挖,回填反压、基坑侧壁卸载;
2、 增设锚杆或支撑;
3、采取回灌、降水等措施调整降深;
4、在建筑物基础周围采用注浆进行加固土体;邀请专家和设计单位制订建筑物的纠偏方案并组织实施。
5、必要时应及时疏散人员。
邻近地下管线破裂,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 立即关闭危险管道阀门,防止产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2 停止基坑开挖,回填反压、基坑侧壁卸载;
3 及时加固、修复或更换破裂管线。
06 |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标准化做法 |
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及基坑工程是整个建设工程的基础,基坑安全是重中之重。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