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应事先平整、清除桩位处地上、地下的一切障碍物,包括大块石、树根、垃圾等。场地低洼处应用粘土回填夯实,但不得回填杂填土。
2.基础底面以上宜预留500mm厚的土层,搅拌桩施工到地面,开挖基坑时,应将上部质量较差的桩段挖去。
3.施工前应标定搅拌机械的灰浆泵输送量,灰浆经输送管到达搅拌机喷口的时间和起吊设备提升速度等工艺参数,应根据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4.输送过程中应控制输送速度,使注浆口压力不要太大,一般保持在0.4~0.6MPa,并应使提升速度与输送速度同步。
5.以水泥浆为固化剂时,浆体拌制后应有防止其发生离析的措施。
6.搅拌机预搅下沉时一般不宜冲水,只有遇到较硬土层而下沉太慢时,方可适量冲水,并应考虑冲水对桩身强度的影响。
7.施工中如果因故需要停浆时,宜将搅拌机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待恢复供浆时再搅拌提升;当施工至桩顶设计标高时,停止提升,搅拌数秒,以保证桩头均匀 密实。施 工停浆而 应高出设计标高0.5m,待基础施工或帽梁施工时再将多余部分凿除。
8.每天施工完毕后,应用水清洗贮料罐、砂浆泵、搅拌机及相应输送管,以备再用。
9.设计要求在桩体内插人加劲材料时,应在搅拌成桩2~4h 内插毕。
10.施工时应作好施工记录,每-根桩的深度记录误差不应大于10mm;时间记录误差不应大于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