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整场地的一般要求
(1)平整场地应做好地面排水,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应向排水沟方向作成不小于0.2%的坡度。
(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100m2²~400m²取一点,但不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20m取一点,每边不少于1点。
(3)场地平整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措施加以保护,定期复测和检查,弃土不应堆在边坡边缘。
二、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
(一)场地设计标高的初步确定
小型场地平整且对场地标高无特殊要求时,一般可以根据平整前后土方量相等的原则求得设计标高,但是这仅是意味着把场地推平,使土方量和填方量相等、平衡,并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土方量调配最小。
计算前,先将场地平面规划成方格网,并根据地形图将各个方格的角点标高到图上,若使平整前后土方量相等,则有∶
由于相邻方格具有公共的角点标高,在一个方格网中,某些角点系四个相邻方格的公共角点,其标高需加四次,某些角点系三个相邻方格的公共角点,其标高需加三次,而某些角点标高仅需加二次,又如方格网四角的角点标高仅需加一次,因此上式可改写成下列形式∶
H4—四个方格共有的角点标高(m)。
(二)设计标高的调整
根据上述公式算出的设计标高乃一理论值,实际上还需要考虑下述因素进行调整。
(1)由于土壤具有可松性,即一定体积的土方开挖后体积会增大,为此需相应地提高设计标高,以达到土方量的实际平衡;
(2)由于设计标高以上的各种填方工程(如场区上填筑路堤)而影响设计标高的降低,或者由于设计标高以下的各种挖方工程而影响设计标高的提高(如开挖河道、水池、基坑等);
(3)根据经济比较的结果,将部分挖方就近弃于场外,或部分填方就近取于场外而引起挖、填土方量的变化后,需增、减设计标高。
上述{2)、(3)两项,可根据具体情况计算后加以调整,而
(1)项则按下述方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