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钢围檩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下列规定∶
1 每节钢围檀应统一编号,逐节安装;
2 连接宜采用焊接方式,连接点应避开支撑位置;
3 支承钢围檀的三角形支架安装应顺直,并在同一标高位置;
4 钢围檩水平中线应与支撑轴线在同一水平面上;
5 与水平角撑相连的钢围檩,应有抗剪措施。
6 钢围檩与围护结构应密贴。
4.3.2 托盘与钢围檩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托盘与支撑钢管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150mm; 当需要安装端头轴力计时,托盘的长度应为轴力计长度与搭接长度之和。托盘的强度应满足设计的要求。
4.3.3 与斜撑相连的钢围檩,应由抗剪措施(如抗剪蹬),避免钢围檩在受力后发生顺向滑移,抗剪措施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每节不得少于一个。
4.3.4 钢围檩与围护结构应密贴,钢围檩对应围护桩(墙)位置应在喷射混凝土时找平。若存在空隙,则应根据空隙宽度用强度等级不小于 C20 的水泥砂浆抹平或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的细石混凝土填充。
4.3.5 钢围檩安装应根据基坑开挖时序分段及时安装,每段之间连接采用焊接方式,对接接头不得设置于支撑处或跨中,宜设置于 1/3*L~1/4*L 处(L为钢支撑的水平间距)
4.3.6 当钢围檩上下、前后错位,安装接头无法连接时,宜采用增加钢支撑的方法来满足受力要求,控制悬臂长度。如采用缀板来增强接头强度,应通过计算并满足受力要求。
4.3.7 为保证钢围檩的稳定性,采用吊筋与围护结构进行有效连接,防止钢围檩坠落。吊筋连接点间距宜控制在 2~3m,且每段钢围檩不小于两点,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