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钢板桩支护施工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 调查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和地上管线、建筑物及障碍物,判断可能影响施工或受施工影响范围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对可能受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应对其进行鉴定;
3 平整及处理施工场地,达到地面平整、排水畅通、打桩机平整行走的要求;
4 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设置钢板桩支护结构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平基准点;
5 选择适合本工程施工的施工设备,打桩机安装就位,试运转正常;
6 首批钢板桩进场且验收合格。
7.1.2 正式开工前宜进行沉桩试验。
7.1.3 沉桩试验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利用支护桩位置进行沉桩试验,试验后作为支护桩使用; 2 试验桩的位置、地质条件、设备规格、长度具有代表性;
3 试验桩选择在控制性勘探孔附近。
7.1.4 沉桩及拔桩施工可能影响邻近建筑物正常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减少振动和挤土影响的措施。必要时,应对邻近建筑物进行加固处理。
7.1.5 内支撑及锚杆的施工、基坑的开挖及回填施工应符合《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节选)的相关规定。
7.1.6 设计采用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对坑底土体进行局部或整体加固时,应先施工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再施工钢板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