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在《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1-2010)、《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S133-3-2010)和《渠化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241-98)的基础上,总结多年来我国水运工程岩土勘察的实践经验,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充分考虑水运工程岩土勘察对于保证水运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重要作用,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而成。主要包括岩土分类与描述、港口工程勘察基本要求、航道工程勘察基本要求、渠化工程勘察基本要求、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勘察基本要求、专项勘察、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勘察、地下水勘察、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岩土工程评价和勘察报告等技术内容。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岩土分类与描述
5 港口工程勘察基本要求
6 航道工程勘察基本要求
7 渠化工程勘察基本要求
8 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勘察基本要求
9 专项勘察
10 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勘察
11 地下水勘察
12 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
13 勘探
14 原位测试
15 室内试验
16 岩土工程评价和勘察报告
附录A 岩体风化程度划分
附录B 岩体结构类型划分
附录C 水运工程中常见的几种成因类型的土及其工程地质特征
附录D 常用地质符号与色标
附录E 常用图例
附录F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附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