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等7部委共同发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方案中重点任务之一就是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
试点工作
住建部同意浙江、广东二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
试点工作将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解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的跟踪管理,对试点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评估试点工作开展成效,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奠定基础。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JGJT469-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9度、房屋高度不超过100m、主体结构采用钢结构的装配式的多、高层住宅建筑的设计、生产、施工安装、质量验收、使用、维护与管理。
主
要
内
容
集成设计
一
一般规定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并结合钢结构体系的特点。住宅建筑空间应具有全寿命期的适应性;非承重物品应具有通用性和可更换性。
二
模数协调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的规定。
建筑设计应采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数列,并符合下列规定:
1.开间与柱距、进深与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水平方向宜采用水平扩大模数数列2nM、3nM,n为自然数;
2.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垂直方向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
3.梁、柱等部件的截面尺寸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
4.构造节点和部品部件的接口尺寸等宜采用分模数数列nM/2、nM/5、nM/10。
三
平面、立面设计
建筑平面设计:
1.应符合结构布置特点,满足内部空间可变性要求;
2.宜规则平整,宜以连续柱跨为基础布置,柱距尺寸宜按模数统一;
3.住宅电梯及设备竖井的区域宜独立集中设置;
4.宜采用集成式或整体式厨房、集成式或整体卫浴等基本模块;
5.住宅空间分隔应与结构梁柱布置相协调。
建筑立面设计:
应采取标准化与多样性相结合的方法,并应根据外围护系统特点进行立面深化设计。
四
协同设计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结构、设备与管线、内装修等集成设计原则,各专业之间应协同设计。建筑设计、部品部(构)件生产运输、装配施工及运营维护等应满足建筑全寿命期各阶段协同的要求。
深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深化图纸应满足装配施工安装的要求;
2.应进行外围护系统部品的选材、排板及预留预埋等深化设计;
3.应进行内装系统及部品的深化设计。
设备与管线
1设计宜采用集成化技术,宜采用成品部品;
2当穿墙体、楼板、屋面时,应采取防火、防水、隔声、隔热措施;
3卫生间应采取同层排水方式;
4建筑新风量应满足室内卫生要求,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5供暖系统宜选用干式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
6对可能引起传声的钢构件、设备管道等应采取减震和隔音措施,对钢构件应进行隔声包覆,并应采取系统性隔声措施。
生产与施工安装
部品部件生产
钢支撑首件部品应在工厂进行实体预拼装,拼装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待其质量稳定后可采用实体预拼装或数字化虚拟预拼装的方法。
每个部品部件加工制作完成后,应在其近端部处表面打印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部品部件规格与编号、部品部件长度与重量、日期、质检员工号及合格标示、制造厂名称。
部件构件施工安装
现场设置部品部件堆场,应有防止部品部件表面污染、损伤及安全保护的措施,并不得暴晒和淋雨,且原材料或部品部件进场后应进行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