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规范规定从事高应变动力检测的测试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至少应有一名经过资质认定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检测与分析工作。
高应变动力检测基桩承载力时,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检测目的和检测日期;
(2)建设、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名称;
(3)检测场地的工程地质概况、检测桩位及相应的钻孔柱状图
(4)桩基设计、施工概况,桩位平面图及桩的施工记录;
(5)检测情况、仪器设备及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的说明;
(6)每根桩的实测曲线、参数取值、检测数据处理、分析方法和检测结果。对于实测曲线拟合方法应包括∶拟合曲线、拟合质量系数、模拟的静载荷—沉降曲线、桩身阻抗变化、土阻力沿桩身分布、选用的各桩单元的有关参数以及贯入度的实测值与计算值。
(7)测试成果与结论;
(8)签署报告单位名称、检测负责人、报告审核人和审定人。采用高应变动力检测进行试打桩和打桩监控时,检测报告除应符合高应变测桩规程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a)打桩机械、桩锤、锤垫类型;
b)锤击数、桩侧静土阻力、桩端静土阻力、桩身锤击压应力、桩身锤击应力和桩锤实际传递给桩的能量与入土深度的关系;
c)对打桩全过程中桩身结构完整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