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施工顺序密切配合。所有支撑应在地基上开槽安装,在分层开挖原则下做到先安装支撑,后开挖下部土方,在同层土开挖过程中做到边开挖边安装支撑。在主体结构底板或楼板完成后,并达到一定的设计强度,可借助底板或楼板构件的强度和平面刚度,拆除相应部位的支撑,但在此之前必须先在围护墙与主体结构之间设置可靠的传力构造,如图 5-28所示。传力构件的截面应按楔撑工况下的内力确定。当不能利用主体结构楔撑时,应按楔撑工况下的内力先安装好新的支撑系统后,才能拆下原来的支撑系统。
对于混凝土支撑的施工应遵循现行的钢筋混凝十施工规程。一般应在混凝十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80%后,方可开挖支撑面以下的土方。混凝土支撑拆除一般采取爆破方法,爆破作业事先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药量和引爆时间,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对于刚结构支撑,必须制订严格的质量检验措施,保证构件和连接节点的施工质量。根据场地条件、起重设备能力和具体的支撑布置,尽可能在地面把构件拼装成较长的安装段,以减少在基坑内的拼装节点、钢围檩的坑内安装段长度不宜小于相邻4个支撑点之间的距离。拼装点宜设置在主支撑点位置附近。支撑构件穿越主体工程中底板或外墙板时,应设置止水片。
钢支撑在安装就位后,应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压力,有条件时应在每根支撑上设置计量干斤顶,这样可以防止预压力松弛。当逐根加压时,应对邻近支撑预压力采取复校。当支撑长度超过30m 时,宜在支撑两端同时加压。支撑预压力不宜小于支撑轴向力的30%,也不宜大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