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土的工程地质评价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勘探、测试和搜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特点和要求进行,主要完成下列任务;
1.调查场地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貌成因类型及地貌单元的划分。
2.对于地基土要查明地层成层的条件及其性质、成因类型、时代、厚度、分布范围和风化程度。着重区分新近沉积粘性土、特殊性土的分布范围及其工程地质特征。在理论、方法和经验上,要充分做到工程地质学、土力学与岩体力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应查明大的断裂构造的位置关系、规模、力学特性、场地和地基利用的关系,活动性及其与区域和当地地震活动的关系;在强震作用下场地与地基岩土内可能产生的不利地震效应,如饱和砂土液化、松软土震陷、斜坡坍塌、采空区地面塌陷等;滑坡与不稳定斜坡的存在及其可能的危害程度;地基土内岩溶作用的程度及其对地基可靠度的影响;人为或天然因素引起的地面沉陷、挠折、破裂或坍塌的存在及其危害等。在工程实践中,必须做到勘察与设计、施工密切配合协作,力求技术可靠与经济合理的统一;岩土条件与建设要求的统一。在岩土工程稳定性计算中宜用两种以上的可能方案进行比较,通常取其安全系数小的一种方案作为安全控制。为避免保守,可与当地的实际工程经验对照以进行必要的修正。
4.对地基处理设计提供场地地层结构和地下水空间分布的几何参数(即潜水和承压水层的分布,水位、水质、含水层之间的水力关系,获得必要的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计算参数)和岩土体工程性状的设计参数。
采用各项岩土参数时,应注意岩土体材料的非均匀性和各向异性,参数与原型岩土体性状之间的差异及其随工程环境不同而可能产生的变异。测定岩土性质时宜通过不同的测试手段综合验证。
5.预测拟建工程对现有工程的影响,工程建设产生的环境变化以及环境变化对工程的影响。
6.确定地基承载力,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沉降与整体倾斜进行必要的分析、预测,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地基基础设计方案比较和建议,包括对重要的地基基础施工措施提出建议。
7.预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合理的施工方法。
8.理论依据不足、实践经验不多的工程,可根据现场模型试验和足尺试验进行分析评价。需要时可根据施工监测,建议调整和修改设计、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