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合南岩土』官方网站!

土钉支护工程验收注意事项

451 2021-09-02 16:06:45

1)土钉支护的施工应在监理的参与下进行。施工监理的主要任务是随时督促和检查施工全过程,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

 

2)土钉支护施工所用材料(水泥、砂石、混凝土外加剂、钢筋等)的质量要求以及各种材料性能的测定,均应以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为依据。

 

3)工程发包方应按施工进程,及时向支护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工程调查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图;.工程规模,开挖(埋置)深度,地下空间及边壁(坡)工程设计尺寸;工程的耐久性要求;工程抗动载要求;其他建造设计要求。

 

4)土钉支护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应按施工进程,及时向工程发包及监理方提供以下资料:

a、初步设计施工图

b、各种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材料试验报告

c、工程开挖记录

d、钻孔记录(钻孔尺寸误差、孔璧质量以及钻取土样特征等)

e、注浆记录以及浆体的试件强度试验报告等

f、喷射混凝土记录(面层厚度检测数据,混凝土试件强度试验报告等)

g、设计变更报告及重大问题处理文件,反馈设计图

h、土钉抗拔测试报告

i、支护位移、沉降及周围地表、地物等各项监测内容的量测记录与观察报告;

5)土钉支护工程竣工后,应由工程发包和监理单位,以及支护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认定合格后予以签字。工程验收时,支护施工单位应提供竣工图以及上述所列需提交的全部资料。

 岩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