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支护类型相比,土钉墙具有以下一些特点或优点∶
(1)能合理利用土体的自承能力,将土体作为支护结构不可分割的部分。
(2)属于轻型结构。柔性大,有良好的抗震性和延性。
(3)施工设备简单,土钉的制作与成孔不需复杂的技术和大型机具,土钉施工的所有作业对周围环境干扰小。
(4)施工不需单独占用场地,对于施工场地狭小、放坡困难、有相邻低层建筑或堆放材料、大型护坡施工设备不能进场等情况,该技术显示出独特的优越性。
(5)有利于根据现场监测的变形数据,及时调整土钉长度和间距。一旦发现异常不良情况,能立即采取相应加固措施,避免出现大的事故,因此能提高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6)工程造价低。据国内外资料分析,土钉墙工程造价比其他类型的工程造价低1/3~1/2左右。
(7)防腐性能好。土钉由低强度钢材制作,与永久性锚杆相比,大大地减少了防腐的麻烦。
土钉墙的适用条件
土钉墙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人工降水后的人工填土、黏性土和弱胶结砂上的基坑支护或边坡加固。土钉墙宜用干深度不大于12m 的基坑支护或边坡围护。当十钉墙与有限放坡、预应力锚杆联合使用时,深度可增加。土钉墙不宜用于含水丰富的粉细砂层、砂砾卵石层和淤泥质土,不得用于没有自稳能力的淤泥和饱和软弱土层。
土钉墙使用的一般规定
(1)用土钉支护的基坑,深度不宜超过12m,使用期限不宜超过18个月;
(2)土钉支护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监测宜统一由具有一定资质和经验的支护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以便于及时根据现场测试与监控结果进行反馈设计;
(3)土钉支护中适用于中塑、硬塑或坚硬的黏性土,胶结或弱胶结(包括毛细水粘结)的粉土、砂土和角砾、填土,风化岩层等;
(4)在松散砂土和夹有局部软塑、流塑黏性土的土层中采用土钉支护时,应在开挖前预先对开挖面上的土体进行加固,如采用注浆或微型桩托换等;
(5)土钉支护的设计与施工宜建立在有一定的原位试验及测试的基础上;
(6)在有地下水的土层中,土钉支护应该在充分降、排水的前提下采用;
(7)每段土坡开挖完成后,土钉支护施工要及时迅速地完成;
(8)应慎重考虑土钉墙的变形对环境的影响;
(9)要严格控制基坑挖方的每层挖深及每段长度,严禁超挖;
(10)上一层支护未完成,不得进行下一层土方的开挖;
(11)对土钉支护的基坑应加强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