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对城市建筑物的高度和荷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地基承载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基础的埋督越来越深,使深基坑及其支护技术显得越发重要。
基础埋深的增加首先是基于地基承载力与使用功能的要求提出的,其过程为基坑开挖(卸荷)-一基础与上部结构施工(加荷)。
高层建筑的基础形式主要有箱基、筏基和桩基,最新研究的箱基、筏基加摩擦群桩,作为沿海地区软弱地基高层建筑基础更为经济、合理。
目前,我国高层建筑基础多为 2~3 层,埋置深度为一8.00~一12.00m,以期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促进深基坑支护技术的发展除了地基承载力与补偿基础的因素以外,还有以下三个因素∶
①功能要求∶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大中城市地价昂贵,寸土寸金,使投资者对地下空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利用地下空间建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地下仓库、地下娱乐场所已成为一种设计趋势。
②规范要求∶我国从 70 年代开始进行高层建筑的研究和建设,根据当时的建设要求,一般高层建筑多为 15 层以内,按基础 1/10 埋置深度计算,基础为一层半。根据北京、上海等地多项实体工程测试结果,原《高层建筑箱基设计施工规程》(JGJ6-80)建议高层建筑基础埋深为 1/10 的高层建筑高度。随着近年高层建筑在我国的迅猛发展,实践又再次明显超前理论,1/10 的规定应加以改进,否则 3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深基坑的技术难度和成本费用会成为制约高层建筑发展的因素。因此最新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送审稿)拟规定,"高层建筑的基础埋置深度应根据抗倾覆和抗滑移的要求经计算确定。根据经验,地震区天然土质地基上的箱基和筏基,其埋深不宫小于建筑物高度的 1/15。 当桩与箱基底板或筏板固接时,桩箱或桩筏基础的理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 1/18。"尽管这两个量的提出尚需充分的实测数据和专题的理论研究结果加以证实,但大量的超前工程实践已证明其是合理的、可靠的。
③人防要求∶近年来基础的人防功能要求已大为淡化,但作为设计报项,人防仍是一项重要内容,故基础的人防功能不能完全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