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强夯处理过的场地做出加固效果评价,检验其是否满足设计的预期目标,强夯后的检验是必须要进行的项目。
强夯地基的质量检验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测及夯后地基的质量检验。其中前者尤为重要。所以必须认真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补夯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强夯置换施工中可采用超重型或重型动力触探检查置换墩着底情况。
一、检验的时间
经强夯处理的地基,其强度是随着时间增长而逐步恢复和提高的。因此,在强夯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方能对地基质量进行检验。其间隔时间应根据土质的不同而各异,时间越长,强度增长越高。一般对于碎石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7~14d.对干低饱和度的粉十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4~28d。强夯置换地基间隔时间可取28d。对于其他高饱和度的土,测试间隔时间还应适当延长。
二、检验的方法和数量
强夯地基质量的检验方法,宜根据土性选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方法。常用的原位测试方法有;现场十字板、动力触探、静力触擦,标准费人、旁压试验、波速试验等,可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测试方法综合确定。检验的数一,每单位T程不应少于3点∶10N0m2以上工程,每100m²至少应有1点;3000m²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Ⅰ点,基情每20 延米应有1点。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穷置换后的地收工验业时,承力检验除应采用单代文坛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探等有效手段变阴置换数考底况及元载力与密度随麻的化,对饱和辨十地基允许采用单拉是合地热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地基的载荷试验检验点不应少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检验点数。强夯置换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和置换墩着底情况检验数量均不应少于墩点数的1%,且不应少于3点。
三、强夯分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强夯地基质量检验和验收标准应符合表3.6.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