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支撑体系的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内支撑安装及浇注的容许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2)支护施工与挖土的关系。
钢支撑安装应采用开槽架设,对于现浇钢筋混凝土支撑,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
强度的80%以上才能开挖内支撑以下的土方,确保先支后挖。土方分层分区开挖时,内支撑可随着开挖进度分区安装,且一个区段内的内支撑应形成整体。当内支撑顶面需要运行挖土机械时,内支撑顶面的安装标高宜低于坑内土面20~30cm,钢支撑与基坑土之间的空隙应用粗砂回填,并在挖土机及土方车辆的通道处架设走道板。
●
●
●
●
●
(3)换撑。
利用主体结构换撑时,主体结构的楼板或底板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在主体结构与支护墙之间可设置可靠的传力结构。在主体结构楼盖局部缺少部位
时,应在适当部位设置临时内支撑体系,内支撑截面应力按换撑传力要求,由计算确定。
当主体结构的底板和楼板分块施工或设置后浇带时,应在分块或后浇带的适当部位设置可靠的传力构件。
(4)止水构造措施。
立柱穿过主体结构底板以及内支撑穿越主体结构地下室外墙的部位,必须采取可靠的止水构造措施。
(5)预加轴力。
千斤顶必须有计量装置。施加预加轴力的机具设备及仪表应由专人使用和管理,并定期维护校验,正常情况下每半年校验一次。使用中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重新校验。内支撑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情况,经确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加预压力,预压力的施加宜在内支撑的两端同步对称进行。预压力应分级施加,重复进行,一般情况下,预压力的控制值不宜小于内支撑设计轴力的50%,但也不宜过高,当预压力控制值取用内支撑设计轴力的80%以上时,应防止支护结构的外倾、损坏及对坑外环境的影响。
预压力加至要求的额定值后,应再次检查各连接点的情况,必要时对节点进行加固,待额定压力稳定后予以锁定。内支撑端部的八字撑可在主支护施加压力后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