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已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 120-2012自2012年10月1日期实施。其中3.1.2、8.1.3、8.1.4、8.1.5、8.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标准JGJ 120-99同时废止。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规定、支挡式结构、土钉墙、重力式水泥土墙、地下水控制、基坑开挖与监测。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和补充了支护结构的几种稳定性验算;2、调整了部分稳定性验算表达式;3、强调了变形控制设计原则;4、调整了选用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的规定;5、新增了双排桩结构;6、改进了不同施工工艺下锚杆粘结强度取值的有关规定;7、充实了内支撑结构设计的有关规定;8、新增了支护与主体结构结合及逆作法;9、新增了复合土钉墙;10、引入了土钉墙土压力调整系数;11、充实了各种类型支护结构构造与施工的有关规定;12、强调了地下水资源的保护;13、改进了降水设计方法;14、充实了截水设计与施工的有关规定;15、充实了地下水渗透稳定性验算的有关规定;16、充实了基坑开挖的有关规定;17、新增了应急措施;18、取消了逆作拱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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