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是准确认识基坑的前提,是基坑工程设计的依据,勘探点往往也是基坑工程事故的多发点。由于基坑大小、开挖深度和环境要求不同,拟采用的围护结构类型不同,因而对基坑勘察的要求也相应不同。建筑基坑工程的岩土勘察,应同时考虑主体结构设计和基坑工程的需要。在初步勘察阶段,应根据岩十工程条件。初步判定开挖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需要采取的支护措施;在详细勘察阶段,应针对基坑工程设计的要求进行勘察;在施工阶段,必要时尚应进行补充勘察。
勘察要求
深基坑工程中勘察工作的目的是为确定基坑开挖方法支护方法、降水方法以及地基加固方法等的设计提供基本依据。然而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其内容、范围及深度往往不能满足基坑工程设计上对施工的需要。因此。在基坑工程中应根据处理十体稳定性不变形问题的需要增加勘察内容。基坑工程的勘察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基坑工程勘察范围
基坑工程的勘察范围应根据开挖的深度以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应包括维护结构可能设置的区域、对维护结构产生作用或者可能产生作用的土体、基坑周围可能受基坑开挖的影响而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所在区域,以及与基坑降水或者隔渗有关的土层。一般要在开挖边界外,在开挖深度的1~3倍范围内均匀布置勘探点。对于软土或者更差的土质,勘探范围应予加大。
2)基坑工程勘察深度
勘察深度应满足基坑支护结构设计的要求,应重点查明开挖深度以下定范围(不小于2~3倍开挖深度)内的地基土层分布情况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当有较厚软土层或者降水设计需要时,勘探深度应穿过软土层或者含水层,进入到基坑底下中风化或者微风化岩层一定深度。
3)勘察点的布局
勘察点的布置间距应根据地层的土质条件和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而定,每剖面一般不少于3个勘探点,若地层复杂和斜坡场地时,应相应的增加勘探点,详细了解各土层的分布规律。
勘察报告的主要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与基坑工程有关的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与基坑开挖有关的场地条件、土质条件和工程条件;提出处理方式、计算参数和支护结构选型的建议;提出地下水控制方法、计算参数和施工控制的建议;提出施工方法和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防治措施。
基坑勘察过程中的问题
场地勘察的准确性是基坑工程设计计算的关键。勘察工作的失误,势必给基坑工程潜伏了事故隐患。基坑工程勘察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勘察单位忽视专门水文地质勘察工作,以常规勘察对待基坑工程勘察。如简单地以上层滞水情况对待承压水;对承压水的顶板、水头大小所建议的参数,以及各土层的渗透系数,多数引用本地区经验数据,没有进行专门试验,造成失误。
2.勘察单位对地质勘察数据处理失误,勘察报告提供的黏聚力、内摩擦角均比实际数值大,使支护结构设计不安全,锚杆的抗拔力不足。
3.勘察报告忽略了对上层滞水的评价,因而未引|起设计、施工人员的足够重视,基坑开挖后,由于坑内外产生较大的水头差,出现侧壁渗水、涌水、流砂,使粉土、粉砂大量流失,基坑边坡坍塌。
4.勘察报告对地基土土性判断失误(例如将饱和软土判定为粉质黏土),导致设计人员对基坑支护结构形式的选择出现较大失误。
5.没有认真、仔细地对场地进行实地勘察,而是侥幸地套用附近建筑物以往的勘察资料来指导本工程设计施工,造成勘察资料提供的土层构成、厚度以及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导致土压力计算严重失真,支护结构安全度不足。
6.基坑勘察布点过少,没有查明场地中某一地段的软弱土层,使设计选用同一支护结构(如喷锚支护),没有特别处理,从而在施工时造成险情。
7.勘察资料不详细,只给出工程桩持力层范围内土的强度指标,忽略了持力层以上土层的常规试验和现场十字板测试,而持力层以上土层正是支护结构的位置所在。勘察资料所提供的数据不全面,使设计人员失去依据,往往因为急于出图,则凭经验估计,而估计的数据很难准确,尤其是一些经验不丰富的设计人员,则由于估计失误造成事故。
8.基坑勘察没有查明土层膨胀性,从而没有引起基坑设计和施工的特别注意,导致在设计参数取值、施工处理等方面都没有考虑土体的胀缩性,基坑开挖过程中,土体浸水后膨胀崩裂,边坡开裂滑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