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事故的发生归根结底是违反了客观规律,岩土工程的事故是违反了岩土和岩土力学基本的原理。
1)工程勘察:勘察不详、不准、疏漏、失误。
2)工程设计:支护参数,稳定性计算分析及与之紧密相关的边壁破坏模式的选取不合理。
3)工程施工: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材料质量、机械化程度、施工速度和时机、管理水平均可能成为工程事故的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
4)工程监理:监管不力。
5)工程建设方或大发包方:工程建设方或大发包方盲目压价、层层分包、不恰当地参与选择或强行拍板某种支护方案或降水措施等所引起的。
6)规范:有些规范的某些规定显得不尽科学、合理、适用。
基坑风险管理的依据
规范及标准: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基坑风险源识别
(1)设计/施工方案风险
(2)基坑支护风险
(3)基坑降水风险
(4)土方开挖风险
(5)基坑监测与预警
(6)基坑周边堆载、安全防护
(7)内支撑拆除
支撑拆除时,平面上一定要明确换撑的平面范围
(8)基坑作业环境
(9)人工挖孔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