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施工时,往往要求将地下水位降至坑底以下某一深度再进行基坑开挖,尤其是高层建筑结构,其地下室层数多,并配有地下停车场,故基础埋深很大,更需预先降水。基坑开挖过程中若地下水渗入造成基坑浸水,将使地基土强度降低,开挖基坑稳定性下降,严重时可能导致基坑突涌和滑坡现象,造成工程地质灾害;同时,土层浸水也将增加土的自重应力,导致土层的压缩性增大,引发地基附加沉降,严重时导致建筑物产生过大沉降,影响建筑物安全。因此,在基坑开挖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水和排水措施,使基坑处在干燥状态下施工。
基坑开挖前采用人工降水方式排水时,一般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地下水位的标高及基坑要求降低水位的标高,原则上地下水位应降低至基坑底面以下 0.5-1,0m。(2)土的类别及渗透系数。(3)基坑面积大小及采用何种形式的深基坑壁支护方式。(4)工程特点及设备条件等。
目前基坑降水采用的主要方法分为三类∶ 一是集水明排法,二是人工井点降水,三是截水与回灌。其中以人工井点降水为主,其方法是在基坑开挖前,预先在基坑四周埋设一定数量的滤水管(井),用抽水设备抽水,使地下水位下降到坑底以下;同时在基坑开挖时仍不断抽水。井点降水包括轻型井点、喷射井点、管井井点、深井井点、渗水井点等。具体选择人工降水的方法,详见表6-1和表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