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中附录一规定的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为∶1.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压板可用圆形或方形,面积为一根桩承担的处理面积;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压板可用方形或矩形,其尺寸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2.压板底高程应与基础底面设计高程相同,压板下宜设厚50mm中粗砂找平层。3.加荷等级可分8~12级,总加载量不宜少于设计要求值的两倍。
4.每加一级荷载Q,在加荷前后应各读记压板沉降s一次,以后每半小时读记一次。当一小时内沉降增量小于0.1m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对饱和粘性土地基中的振冲桩或砂石桩,一小时内沉降增量小于0.25m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
5.当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可终止试验∶
(1)沉降急骤增大、土被挤出或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裂缝;
(2)累计的沉降量已大于压板宽度或直径的10%;
(3)总加载量已为设计要求值的两倍以上。
6.卸荷可分三级等量进行,每卸一级,读记回弹量,直至变形稳定。
7.复合地基承载力基本值的确定∶
(1)当Q—s曲线上有明显的比例极限时,可取该比例极限所对应的荷载;
(2)当极限荷载能确定,而其值又小于对应比例极限荷载值的1.5倍时,可取极限荷载的一半;
(3)按相对变形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