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防水设计原则
1)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应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2) 确立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体系,即以结构自防水为根本,施工缝、变形缝等接缝防水为重点,辅以防水加强层防水,并应根据水文地质情况、施工方法、结构型式、防水标准和使用要求、技术经济指标综合确定有效、可靠、操作方便的防水方案,做到管廊工程防水万无一失。
从管廊明挖基坑及支护、地基处理出发,以成都市3例综合管廊建设为研究对象,研究表明:1.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修建,多以明挖施工为主;2.管廊土建费用占综合管廊工程造价费用比例较高,约70-80%;3.基坑开挖及支护是影响综合管廊土建造价指标的一个重要因素。据此,提出:管廊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是管廊土建,基坑开挖和支护造价控制。研究对特定地区条件下如何优化设计、降低城市管廊工程造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和方法指导意义。
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解决的不仅是交通拥堵问题,还极大的方便了电力、通信、燃气、供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