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合南岩土』官方网站!

岩土研究院

地基加固方法一般规定

389 2021-08-18 13:47:17


确定地基基础加固施工方案时,应分析评价施工工艺和方法对既有建筑附加变形的影响。

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采取的施工方法,应保证新、旧基础可靠连接,导坑回填应达到设计密实度要求。

当选用钢管桩等进行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时,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或增加钢管腐蚀量壁厚的技术保护措施。

基础补强注浆加固

基础补强注浆加固适用于因不均匀沉降、冻胀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基础裂损的加固。

基础补强注浆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原基础裂损处钻孔,注浆管直径可为 25mm,钻孔与水平面的倾角不应小于30°,钻孔孔径不应小于注浆管的直径,钻孔孔距可为 0.5m~1.0m。

2 浆液材料可采用水泥浆或改性环氧树脂等,注浆压力可取0.1MPa~0.3MPa。如果浆液不下沉,可逐渐加大压力至 0.6MPa,浆液在 10min~15min 内不再下沉,可停止注浆。

3 对单独基础每边钻孔不应少于 2 个;对条形基础应沿基础纵向分段施工,每段长度可取 1.5m~2.0m。

岩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