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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工程变形控制设计(附带表格及视频)

514 2021-05-25 16:53:29

基坑支护结构的极限状态分为破坏状态和失效状态,前者是指支护结构的强度破坏,后者是指支护结构已经失去了使用意义,但可能其强度尚没有破坏。深基坑变形控制设计的基本思想是在施工过程中既要保证安全、不失稳,又要保证其对周围环境不造成破坏性影响。基坑的允许变形和水平、垂直位移的计算是一个较建筑自身允许沉降和沉降计算更为复杂的课题。传统的基坑设计均以考虑稳定性为主,很少涉及基坑的变形计算,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建筑密度小、岩土工程环境保护要求低;另一方面是因为基坑工程设计计算方法和手段不成熟。一些重大事故的产生使得岩土工程环境保护几乎成为家喻户晓的事,这就迫使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计算中必须考虑基坑周围的环境保护,从而引发了基坑工程设计理论的革命——从强度控制向变形控制转变,同时计算力学和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也为基坑工程变形控制理论提供了必备的理论基础。

近年来,冶金部和建设部先后颁布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等强制性行业标准。上海、北京和深圳等根据自身的特定条件也分别制定了地区性的基坑工程标准。如上海地铁总公司依据上海软土层深基坑工程经验资料,以及根据周围环境保护要求,将基坑变形控制分为4个等级,并提出地面最大沉降量和围护墙水平位移控制要求(见表3)。在上海建筑密集市区基坑工程施工,一般选择1级、2级保护标准,在紧靠地铁隧道的特殊地段选择特级,较空旷地带采用3级,并提出根据对环境的具体分析可考虑对建(构)筑物、设施、地下管线采取直接保护措施,而适当降低基坑控制变形要求。

基坑工程必须满足稳定性和变形两方面的要求(表3),与基础允许沉降有所不同的在于基坑工程的允许变形往往主要取决于周边环境的要求。基坑工程按变形控制已成为许多基坑工程设计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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