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连续墙围护体系设计要求同其它围护型式一样,一方面要求在基坑土方开挖和地下室施工期间,地下连续墙本身是安全的,并能保证土方开挖和地下室施工"干"作业;
另一方面还要求其变形能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使在基坑工程和地下结构方围的建(构)筑物、市政设施产生有害的影响。
地下连续地围护体系设计包括地下连续墙设计和降低地下水位设计。地下连续墙墙体本身具有较好的截水功能,基城土方开挖时视工程地质和才用井点降水。
地下连续墙有时不仅用于国护结构,而且作为水久结构的一部,实行“一增合采用“一墙合—”时带采用逆作法施工。对“二增合—”的地下连续墙的要求围护结构的地下连线增求要高一些,主要反映在用于“一墙合-”日久结构时的荷载,以及满足水久结构不允许源水的要求。应用于“二增个地下连续墙的一些特殊要求将在下一进作法中介绍。本章主要介绍应用
于围护结构的地下连续墙技术。
墙用于围护结构可以形成景特式围护结构、也可形成内式围护结构、拉锚式护结构。形成内撑式国护结构时,内撑系统的合理布置以及内力计算式围护结构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