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连续墙 1950年最早出现在意大利实施的两项工程中,即Santa Malia大坝下深达40m的防渗墙、附近的贮水池及引水工程中深达35m的防渗墙。自此以后,地下连续墙的建造技术在世界各地获得广泛的推广。
我国1958年出现了排桩式地下连续墙,而壁板式地下连续墙1976年才出现。近年来,地下连续墙技术无论在工程实践中,还是在理论研究上都获得了很大发展。
地下连续墙具有以下优点∶
(1)可作为永久结构的全部或一部分使用。
(2)可减少工程施工时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时振动小,噪声低。能够紧邻相近的建筑及地下管线施工,对沉降及变位较易控制。
(3)地下连续墙的墙体刚度大、整体性好,因而结构和地基变形都较小。
(4)地下连续墙为整体连续结构,加上现浇墙壁厚度一般不少于60cm,钢筋保护层又较大,故耐久性好,抗渗性能亦较好。
(5)在施工方面较为安全,且施工进度较快。
地下连续墙的缺点有∶
(1)造价高,施工技术要求高。
(2)存在弃土及废泥浆的处理问题。除增加工程费用外,如处理不当,还会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3)存在地质条件和施工的适应性问题。从理论上讲,地下连续墙可适用于各种地层,但最适应的还是软塑、可塑的黏性土层。当地层条件复杂时,会增加施工难度和影响工程造价。
(4)存在槽壁崩塌问题。引起槽壁崩塌的原因,可能是地下水位急剧上升,护壁泥浆液面急剧下降,有软弱疏松或砂性夹层,以及泥浆的性质不当或者已经变质,此外还有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槽壁崩塌轻则引起墙体混凝土超方和结构尺寸超出允许的界限,重则引起相邻地面沉降、崩塌,危及邻近建筑和地下管线的安全。
其他形式的支护结构(如拱型、门型支护结构等等)。门型支护和拱型支护可看作桩支护的变异和创新,他们都能够更有效地利用土体与支护结构之间的相互作用,下图为拱型结构和门型结构示意图。
各种支护方案都有它们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比如∶拉锚式支护虽然可改善支护结构的内力分布形式,但具有一定技术难度和施工范围限制;内支撑式支护不需要基坑以外的空间,但却会妨碍基坑内的土方施工;土钉墙支护虽然造价比桩支护低,但工艺相对复杂而且很难运用于软土地区等等。